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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決定知道完整的真相前,有個人這麼告訴我:
「其實不知道比較好,無知的人最幸福,記住這句話」
其實這句話我一直都懂,不管是我接下來要說的,還是生活方面的。

最近因為一些因緣際會,看到了一些東西。
或許真的知道的太多,讓我覺得該放棄了...
本來對那位球員的喜愛,瞬間覺得一點都不值得。
有球技又怎樣?場外私德不佳無法用球技來掩飾!更何況...
現在與其看到這種情況,我真的情願當初沒有人去接洽,甚至審核不通過...

雖然很對不起那位即將收到那個球員的簽名球的人,但不好意思了。
但我也問過了,他並不在意球上是誰的簽名,只是想要一個紀念。
可能得自己在心裡跟這個小朋友說上好幾十次的抱歉吧。

上面提到的,跟接下來要說的是兩件事情。
我要說的,和這個簽名的人無關,只是剛好這位球員曾經和我接下來要說的球員同隊。
這是第二次我經歷自己喜歡的球員被釋出。
上一個就是跟這位簽名的球員同隊的傳統高壓投手。
理由嘛~我想大家都只會用不能說的祕密帶過了。
但,這卻是個球迷球團間彼此公開的秘密。
從我不再支持該隊之後,我也看過這種看法,但我聽不下去。
「如果這種事情公開了,只會影響球團形象和職棒形象...」
那不說出來就以為沒人到嗎?這些人還是不停的再傷害球團和職棒形象啊!
現在很多人心裡都有疑慮─CPBL是不是.還是有人..不說太明了,一定有人知道我說什麼。
誓師大會有用嗎?簽條款有用嗎?

我只能默默的慶幸,我還有另外一隻完整支持的本命隊─LaNew。

補充一下,這簽名球上的名字,是我現在在該隊唯一一個欣賞的球員。
那隊就這麼一個,不多也不少,我也不把話說太明,就是唯一欣賞。
自從那件事情之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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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hosh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